不适用破产抵销有什么情形,不适用企业破产程序咨询的企业有哪些

不适用破产抵销有什么情形吗?不适用企业破产程序咨询的企业有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不适用破产抵销有什么情形、不适用企业破产程序咨询的企业有哪些、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有哪些、不属于破产财产的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应该按哪些程序进行处理,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不适用破产抵销有什么情形,不适用企业破产程序咨询的企业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不适用破产抵销有什么情形

2、 不适用企业破产程序咨询的企业有哪些

3、 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有哪些

4、 不属于破产财产的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应该按哪些程序进行处理

一、不适用破产抵销有什么情形

有鉴于此,我国新破产法草案具本规定了不适用破产抵销的以下四种情形。

1、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后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能抵销。

2、破产债权人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得抵销。

3、破产债权人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得抵销。

4、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事实,而对破产人取得的债权,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不在此限。

二、不适用企业破产程序咨询的企业有哪些

法律咨询:什么样的企业不适用企业破产程序的咨询

律师回答: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是法人的企业不适用有限制责任承担债务,因此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

三、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有哪些

法律咨询:

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咨询?

律师回答: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不属于破产财产的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应该按哪些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咨询:

不属于破产财产的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按哪些程序进行处理

律师回答:

1.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第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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