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破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主体,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及其适用范围

谁是破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主体?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及其适用范围是?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谁是破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主体、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及其适用范围、当公司破产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债务是否要进行清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谁是破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主体,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及其适用范围

本文目录一览:

1、 谁是破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主体

2、 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及其适用范围

3、 当公司破产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4、 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债务是否要进行清算

一、谁是破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主体

谁是破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主体

以债务人负担为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

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二、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及其适用范围

一、什么是破产法

破产法一般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内容

根据现行《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型的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根据现行《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

三、当公司破产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当公司破产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情况。

(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五)在破...

四、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债务是否要进行清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企业的财产、债务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有关机关是指企业的主管机关、审计机关等;有关人员是指会计师等。应当由哪些人组成清算组织,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织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根据这一规定,清算组的具体任务是,首先,负责保管、清理企业的财产,并收回债权,尽快实际控制企业的财产。破产还债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其次,清算组可以对企业的财产进行估价、处理,提出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报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此外,清算组还可以进行其他必要的民事活动,例如,对破产还债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破产还债企业的...

谁是破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主体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及其适用范围、谁是破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主体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fg/264288.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