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的法律效果?执行中止的期限规定?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执行中止的法律效力、执行中止的期限、执行中止的时效、执行中止复议,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执行中止的法律效力
2、 执行中止的期限
3、 执行中止的时效
4、 执行中止复议
执行中止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
法院中止执行书有效期时间
法院中止执行的裁定有效期为自作出裁定之时起至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原因
(1)债权人径直向对方主张权利。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往往会采取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面对面地追债,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报等方...
一、执行中止的时效
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执行中止的时效规定,如果涉及查封冻结扣押,有相应续封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原因
(一)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的原因
参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引起申请执行时...
执行中止复议
执行中止没有复议,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在执行实践中,中止执行的适用对于解决执行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中止执行制度缺乏一定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因...
执行中止的法律效力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执行中止的期限、执行中止的法律效力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