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条件,案外执行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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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执行异议条件,案外执行异议材料

本文目录一览:

1、 案外人执行异议条件

2、 案外执行异议材料

3、 被告人可以同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吗

4、 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条件

案外人执行异议条件

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进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必须是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异议的不是案外人异议。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它既包括主张对该标的享有全部所有权,也包括主张对该标的享有部分所有权利。实践中,案外人所主张的能够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主要是物权,即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或用益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其中所有权异议是最常见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的权利也可能是债权,如案外人可能对执行的标的物有租赁使用权、买回权、借用使用权,或者有请求被执行人向自己交付这个标的物的权利。总之,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是构成案外人异议...

二、案外执行异议材料

案外执行异议材料

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异议书应当记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

三、被告人可以同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吗

【案情】

某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公司归还原告黄某借款200万元并偿付相应利息;被告施某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黄某申请我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我院依申请执行人黄某申请,以涉案债务发生在施某与江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施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99%股权,涉案债务应视为施某、江某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江某为被执行人,同时裁定查封、拍卖登记在江某名下的房产一套。江某以临川区人民法院不能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相关规定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涉案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被查封、拍卖的房产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其不应追加为被执行人为由提出书面异议,我院执行机构经审查裁定驳回江某的异议。江某不服,向抚州市中院申请复议,抚州中院经审理驳回了江某复议申请。为此江某向我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依法撤销临川区法院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及...

四、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执行人提起的事执行异议,并不是执行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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