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的书面合同凭证有法律作用吗,有关仲裁规则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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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的书面合同凭证有法律作用吗,有关仲裁规则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邮件的书面合同凭证有法律作用吗

2、 有关仲裁规则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3、 有劳动关系监事与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4、 遇到房产纠纷要如何处理

一、邮件的书面合同凭证有法律作用吗

邮件的书面合同凭证有法律作用吗

案例:王某于2009年10月2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2009年10月30日,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王某发送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详细规定。当日,王某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公司,表示同意劳动合同的条款。后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我们认为,应将书面合同外延扩大化,用人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对电子邮件劳动合同真实性无异议的,可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理由是:第一,《合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从“意思表示一致”这一合同的精髓来看,劳动合同与其他合同具有相似性。劳...

二、有关仲裁规则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仲裁规则的概念

仲裁规则是指进行仲裁程序所应遵循和使用的规范。仲裁规则不同于仲裁法,它可以由仲裁机构制定,有些内容还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仲裁规则是任意性较强的行为规范。但是仲裁规则不得违反仲裁法中的强制性规定。

二、仲裁规则制定程序

仲裁规则应依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制定。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我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制定分为两种情况:1.国内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由中国仲裁委员会统一制定,在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之前,各种委员会可以按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仲裁暂行规则;2.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则由中国国际商会制定。

三、仲裁规则主要内容

仲裁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仲裁管辖,仲裁组织;仲裁的申请、答辩和反请求程序;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审理和裁决程序;仲...

三、有劳动关系监事与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监事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监事的报酬应由股东会决定,监事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法规范。按照公司法规定,监事不得兼任公司高管,但不妨碍监事兼任公司非高管职务,其兼任非高管职务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受劳动法规范。原公司高管转任监事后,不再担任高管职务,但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且对劳动报酬未另行约定的,其劳动报酬标准不能沿用原担任高管期间的报酬标准,而因结合其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参考同类职工报酬或者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施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富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日,上-海富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施某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08年4月3日至2011年4月2日,试用期6个月,...

四、遇到房产纠纷要如何处理

(二)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三)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四)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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