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什么后果,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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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什么后果,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本文目录一览:

1、 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什么后果

2、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3、 婚姻法对孩子抚养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4、 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有什么规定

一、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什么后果

《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笔者认为,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谓“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同于合法夫妻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而是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即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等因素,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

二、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基本案情

原告付某桐的母亲韩某与被告付某强于2012年12月7日结婚,于2013年9月18日生育一子付某桐。韩某住院生育原告付某桐的医疗费用由被告付某强支付。自原告付某桐出生后,其母亲韩某即带其离开单独居住至今,被告付某强亦未支付过原告付某桐抚养费。被告付某强现无固定收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二)裁判结果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三、婚姻法对孩子抚养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一、军人一方怎样争取抚养权

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得要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这样才能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一)工作性质

双方的工作性质,取证证明哪一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二)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也很重要,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看双方的工作环境更好一些,那个更利于带孩子。

(三)收入状况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证明双方经济上的差异。

(四)居住条件

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四、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有什么规定

一.夫妻离婚时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用的一方,因经济发生变化,要求减少给付子女抚育费的,可以子女及另一方为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离婚后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重新确定抚育费的分担。

二.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下岗、待业等,收入偏低,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付给抚育费不能满足子女实际需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子女生活和教育的实际需要,酌情确定抚育费的数额。

三.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应计算至子女十八周岁止。

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需父母给付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可视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判决。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其父母确无给付能力,本人又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其父母可以不再承担其生活费、教育费。成年子女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没有特殊情况而要求父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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