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如何要求损害赔偿款?离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离婚了如何要求损害赔偿、离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离婚能否离掉债务、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离婚了如何要求损害赔偿
3、 离婚能否离掉债务
离婚了如何要求损害赔偿?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一是让当事人知道法律的规定;二是让当事人有一个选择的权利,即主张或是放弃。司法解释按无过错方在诉讼中的地位,就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做出了相关规定: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其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而在二审时提出的,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就此问题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婚姻关系的无过错一方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或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将依法不予支持。
我与丈夫现在...
王先生与李女士2002年生育一女。2010年6月20日,王先生和李女士由于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归女儿所有。离婚后,王先生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产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有权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王先生的做法是否正确,能否得到支持?
【律师说法】
王先生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其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如王先生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其女儿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理由如下:
第一、本案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
离婚能否离掉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并不能免除夫妻的偿债责任。
首先,《婚姻法》对在夫妻关系续存期的债务偿有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
李女士与胡先生于2009年9月在鹤山市民政局办理离婚,双方在《》里约定: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位于鹤山市沙坪镇某小区房屋一套(价值10万元)产权归胡先生所有,胡先生补偿该房屋一半价值折价5万元给李女士。2010年2月,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胡先生支付离婚款5万元。胡先生辩称该5万元款项已支付给李女士,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对其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但被告未能证明已支付补偿款5万元给原告,故对被告的辩称,法院不予采信,最终判决被告支付离婚协议书约定的5万元财产分割款给原告李女士。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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