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物提存后,债权人领取存物的权利?合同法多选提存的原因主要有哪些方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合同标的物提存后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多久、合同法多选提存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合同提存的效力是如何的、合同提存概念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合同提存的效力是如何的
4、 合同提存概念是什么
合同标的物提存后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多久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但是提存仅是消灭债务的措施,在双务合同中,只有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同才能终止。有时,债务人虽然将标的物提存,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债务,但与其互付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并未履行对待给付的义务。为避免先行履行可能发生的风险,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债务人可以对提存部门交付提存物的行为附条件,即只有在债权人履行了对债务人的对待债务,或者为履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领取提存物。不符合所附条件的,提存部门应当拒绝债权人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虽然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该权利长期不行使,不仅使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也会给提存部门增加负担,同时也不符合物质有效利用的原则。因此,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合同法多选提存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提存的构成要件包括:须有合法的提存人(主体要件);有合法的提存原因(情形要件);提存的标的与合同标的相符且适合提存(标的要件)。其中,合法的提存原因是核心要件。
根据《合同法》第101条规定以及《提存公证规则》之规定,提存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下列几点: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清偿期受领。债权人对于已提出之给付,拒不受领或不能受领者,应负迟延责任。构成该提存原因,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给付。如果债务人未现实地提出给付(包括允许以言词提出给付),则不构成提存原因。债权人迟延受领,使债务人无法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即允许债务人通过提存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合同提存的效力是如何的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什么是合同提存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债务人交付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通过把债之标的物(货款、物品)提存到公证机关,待债务人履行完某项义务,再交付债权人的办法,可以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
合同提存的程序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债务人交付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通过把债之标的物(货款、物品)提存到公证机关,待债务人履行完某项义务,再交付债权人的办法,可以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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