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权属纠纷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的?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宅基地权属纠纷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宅基地权属纠纷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取证难
大部分宅基地权属纠纷都是由于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缺失,或者虽然持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但文件上载明的宅基地边界四至与争议方实际使用的宅基地尺寸不一致,导致争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建房时因边界不清而引发的争议。这类争议时间长,土地使用权变化大,因而取证困难。
2、周期长
由于该类纠纷需要经过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前置程序,纠纷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处理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法院只能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予以维持或撤销。如果法院将处理决定撤销,则行政机关需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这可能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过程。争议双方当事人在该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精力、财力、物力,而诉讼是一种高风险的活动,其最终并不一定能够获得满意的结果。
3、启动难...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产权界定行为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产权界定行为针对包含不动产在内的整体产权作出的,由最初作出产权界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也对不动产属地管辖的情形做出了区分。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照200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除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外,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二、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这个问题就涉及到行政诉讼管理级别的问题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
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二、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三、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当服从,但是,当事人对法院的指定管辖可以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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