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在什么情况下海事赔偿责任均可以依照规定给予?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在什么情况下海事赔偿责任均可以依照规定、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国际海事法庭诉讼时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国际海事法庭诉讼时效
案情
2002年3月,潘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装载其货物的a轮在长江口与籍的b轮相撞,a轮当即沉没,船上的几千箱货物就此永远沉入了海底。不幸中的万幸,潘某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在查明事故原因后,随即向他赔付了损失。保险公司当然也不能白赔,其又向有责任的a轮船东提出索赔。此时,a轮船东已知大祸临头,为了缩小损失,依法在海事法院设立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法院在审查后,同意了a轮船东的申请。这样,船东就本次海事事故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基金金额范围内进行赔付,不至于承担无限的赔偿责任。一块赔偿的大蛋糕做好了,保险公司能否作为这个蛋糕的分食者呢保险公司通过潘某知道了船东设立基金的事情,其立即以代位求偿者的身份到海事法院申请债权登记。保险公司为此提供了保险合同、权益转让书、水路货物运单、供货合同、增值税发票、货物交接清单等证据。
海事法院审查...
(一)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
(二)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三)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
(四)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人依照规定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
前款所列赔偿请求,无论提出的方式有何不同,均可以限制赔偿责任。但是,第(四)项涉及责任人以合同约定支付的报酬,责任人的支付责任不得援用本条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经证明,引起赔偿请求的损失是由于责任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
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
第一条海事请求人申请对船舶采取限制处分或者抵押等保全措施的,海事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准许并通知船舶登记机关协助执行。
前款规定的保全措施不影响其他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舶。
第二条海事法院应不同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可以对本院或其他海事法院已经扣押的船舶采取扣押措施。
先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未申请拍卖船舶的,后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人可以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向准许其扣押申请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
第三条船舶因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而被扣押的,海事请求人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拍卖船舶用于清偿光船承租人经营该船舶产生的相关债务的,海事法院应予准许。
第四条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舶的...
中国海商法从第257条至第267条共11个条文较全面地规定了海事诉讼时效,另外中国有一些行政法规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规定了海事诉讼时效。现择其要者介绍于后:
(一)一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
一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有:1、在提单运输中货方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或承运人向货方要求赔偿的请求权,自承运人交付货物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算;2、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3、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自理算结束之日起算;4、互有过失船舶碰撞引起第三人的人身伤亡,一船负连带责任而支付的赔偿额超过其过失比例,向他船追偿的请求权,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算;5、申请打捞沉船或申请发还捞起的原物及处理原物所得的价款的期限,自该船沉没之日起算,但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工程建筑的沉船,有关部门规定申请期限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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