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情况的地下埋藏物属于谁,不可设立权利质权的权利有哪些

地质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吗?不可设立权利质权的权利有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不可抗力情况的地下埋藏物属于谁、不可设立权利质权的权利有哪些、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不可抗力情况的地下埋藏物属于谁,不可设立权利质权的权利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不可抗力情况的地下埋藏物属于谁

2、 不可设立权利质权的权利有哪些

3、 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

4、 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情况的地下埋藏物属于谁

在我国,埋藏物归国家所有,其交易不满足善意取得制度中的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表示合法占有标的物条件。

《物权法》与此有关的法条: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

二、不可设立权利质权的权利有哪些

一、不可设立权利质权的权利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以应收账款出质以外的权利。

2.质权简介:

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

三、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

一、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通常有三种:

①体积数量过大、过多之物,如煤、石、草、木、陶瓷等;

②易于毁损灭失之物,如新鲜鱼肉,不易养育的动植物以及易耗、易燃、易爆等物品;

③消耗提存费用过巨之物。标的物不适于提存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所谓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指标的物不适于长期保管或者长期保管将损害价值的,比如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有危险性的物品等。提存费用过高,一般指提存费与所提存的标的的价额不成...

四、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通常有三种:

①体积数量过大、过多之物,如煤、石、草、木、陶瓷等;

②易于毁损灭失之物,如新鲜鱼肉,不易养育的动植物以及易耗、易燃、易爆等物品;

③消耗提存费用过巨之物。标的物不适于提存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

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所谓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指标的物不适于长期保管或者长期保管将损害价值的,比如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有危险性的物品等。提存费用过高,一般指提存费与所提存的标的的价额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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