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废了?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废、什么是“非法代开发票”、什么是不征税收入、什么是产品税,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什么是“非法代开发票”
3、 什么是不征税收入
4、 什么是产品税
1、什么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废?
答: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
首先有必要区分一下“非法”、“违法”“犯法”三者之间的差异。按通常的解释,“非法”指不合于或超出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既然是超越,那就是不违法。“违法”指违背和触犯的是国家刑法以外的法律明文规定的行为。如我国的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犯法”则是触犯的是国家刑法明文规定、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
其次,从现有的税收法规和各种管理办法中寻找相近的描述,个人以为,非法代开发应归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这一范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做了列举式规定,主要罗列了15种情况,分别是:
(一)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二)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三)填写项目不齐全;
(四)涂改发票;
(五)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
什么是不征税收入
例1:企业2012年取得政府补助100万元(企业盈利,适用税率25%,下同),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当年全部支出。则2012年该政府补助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0=0(万元)。
例2:企业2012年取得政府补助100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当年全部支出。则2012年该政府补助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政府补助)-100(成本费用)-100(不征税收入调减)+100(支出调增)=0(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取得不征税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并不能为企业带来任何收益。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的过程为:先在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24行“政府补助收入”填入100万元,再在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行次填入100万元,最后在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4行...
以生产、进口或采购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对其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产品课税,在中国已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周朝征收的“山泽之赋”就带有对物课税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实行过货物税、商品流通税、棉纱统销税、工商统一税和工商税。其中货物税、商品流通税、棉纱统销税就是对产品征税。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时,将原工商税征税对象中工业品的大部分和农、林、牧、水产品划作产品税的征税对象,开征了产品税。产品税的特点是:(1)以特定产品和它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具有对物征税、以物为基础确定税制要素的特点。计算和征收是依据产品是否应税和应税产品的销售收入额、销售数量或者采购支付的金额或进口金额。(2)税收收入及时。稳定。(3)产品税为价内税。(4)产品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的从价计税和定额税率的从量计税两种方法。(5)产品税征收计算简化、便于征管。产品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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