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诉讼的性质(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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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诉讼的性质(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本文目录一览:

1、 有关劳动诉讼的性质

2、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3、 应当修正劳动争议时效制度

4、 因劳动争议纠纷引发的抱团诉讼

一、有关劳动诉讼的性质

有关劳动诉讼的性质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规定说明,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案件不能进入诉讼程序。

审...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哪些举证责任?今天,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1)劳动者己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2)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3)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4)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5)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

三、应当修正劳动争议时效制度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这就意味着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后,在未受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影响下,没有在60天内申请仲裁,就丧失了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机会。2004年,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此解释违反了司法终局裁决的原则,且与诉讼时效规定相冲突。于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提交...

四、因劳动争议纠纷引发的抱团诉讼

案情: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呈现集团化发展,抱团诉讼占劳资纠纷的三成。10月30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劳动争议风险案例提示(2012年度)》并公布了相应的典型案例,抱团诉讼成为了主题词。

变相停工成筹码

“让你编制藤制家具,没有太大技术含量,每个月能拿5000多块,这工资不算低了吧。”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一家家具公司的李老板跟笔者说。可是,2011年以来,顺德的编藤行业却经历了一场行业风波。

事件的诱因是工人的薪酬待遇问题。据四川籍工人小孔介绍,编藤家具行业实行计件工资制,所以只有在生产旺季努力干,每个月才可以领到近50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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