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离婚,财产归另一方约定是否有效,按份之债有什么成立要件

约定离婚后财产归一方所有有效吗???今天给各位分享若双方离婚,财产归另一方约定是否有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按份之债有什么成立要件、法院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后债权人又起诉要怎样处理、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有什么区别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若双方离婚,财产归另一方约定是否有效,按份之债有什么成立要件

本文目录一览:

1、 若双方离婚,财产归另一方约定是否有效

2、 按份之债有什么成立要件

3、 法院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后债权人又起诉要怎样处理

4、 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有什么区别

一、若双方离婚,财产归另一方约定是否有效

若双方离婚,财产归另一方约定是否有效

有效。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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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份之债有什么成立要件

按份之债有什么成立要件

按份之债的成立,通常是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数人合买一座房屋,按约定的比例各自支付价金;数人合伙经营一饭店,按约定的份额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等。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

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因债的移转,如债权一部让与、债务一部承担,也可以发生按份之债。

3、债的标的为可分

即作为债的标...

三、法院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后债权人又起诉要怎样处理

朱某与刘某夫妻承包经营生产资料,朱某以个人名义向某信用社借款3万元给刘某进货,剩余款项被刘赌博输掉。后双方因感情破裂,由法院判决离婚,该笔借款被视为刘某个人债务,判决由刘某偿还,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信用社现以朱某与刘某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对该案的处理存在四种意见:一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是定案证据,对债权人的利益要保护,应判决由刘某偿还,朱某负连带清偿责任;二是谁立据谁偿还,应判决由朱某偿还,刘某负连带清偿责任;三是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应由院长以发现离婚判决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借款由朱某与刘某共同偿还;四是判决由立据借款人朱某偿还,至于朱某与刘某之间的纠纷可另行解决。请问,以上哪种意见正确

律师分析:

案件中朱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信用社借款,用于夫妻承包经营。该笔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现双方离婚,...

四、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有什么区别

原告李-红与被告陈-明因夫妻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各自生活。2008年11月,陈-明在温州经营的皮鞋做坊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资金紧张,便向李-红寻求帮助,并承诺资金回收后,就立即归还,李-红提取了现金50000元给陈-明,陈-明出具了欠条。三个月后李-红要求陈-明还款,陈-明以借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及经营亏损无力归还。李-红随即向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明所写的欠条应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是双方之间财产的约定,其内容受法律保护。故李-红要求陈-明偿还欠款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陈-明所辩称的经营亏损及夫妻共同财产无须归还的答辩理由,于法无据也没有证据支持,其理由不能成立。

【评析】

1、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及区别。

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与婚姻纠纷合并审理的有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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