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是怎样的(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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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是怎样的(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本文目录一览:

1、 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是怎样的

2、 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3、 破产管理人终结时间是多久

4、 破产管理人责任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一、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是怎样的

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是怎样的

依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前,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人。一般来说,破产案件的受理就意味着债务人私法上和公法上的资格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而破产宣告使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则强化了对债务人的限制。对破产人有如下的限制:

破产人负有说明义务。为便于法院以及管理人对破产财产以及破产债权进行调查,同时也为了防止破产人为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以利于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破产人有义务应法院、管理人的请求,就有关财产的一切询问进行如实陈述;破产人未经法院许可,一般不得离开住所地;同时如果破产人有欺诈破产行为、逃逸行...

二、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破产申请受理前未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补救和处理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破产申请不符合破产受理的法定条件,但可以补救的,应当给申请人补救的机会,不能...

三、破产管理人终结时间是多久

一、破产管理人终结时间是多久

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摒弃了以往企业破产法中的强烈行政性色彩,吸收了许多市场经济成分,体现出诸多亮点。其中之一就是在借鉴国外成功做法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用管理人制度来替代以前的清算组制度。

这是市场经济对我国破产法提出的全新要求,也是我国企业破产法走向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与创新。旧破产法中,破产清算组的成员主要由相关的政府官员担任,它们在处理破产管理事务时存在效率低下,破产债权人的利益无法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而且也给政府带来巨大的工作负担。市场经济的不断发...

四、破产管理人责任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一)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

(一)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

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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