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文件副本是什么?由于相关企业对爱立信在中国知识产权许可业务的投诉?今天给各位分享办理各类文件副本、证明须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XX诉XX研究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XX诉“XX”太阳能热水器外观设计侵权案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一、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证明)
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由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或者政府间组织的主管部门出具。申请人第一次在我国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后,十二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又向外国申请专利;申请人第一次在我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后,六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又向外国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即优先权证明)。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只向专利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办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申请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5)高行终字第13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106号楼1层105B。
法定代表人马*鸿(MATSHOLSSON),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光,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峥,男,汉族,1971年7月23日出生,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人,住(略)。
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法定代表人廖-涛,副主任。
...原告:何*平,男,32岁,江苏省涟水县广播电视大学管理站教师。
委托代理人:刘*烈、沈*莲,江苏省**市海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省吴县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陈*庚,所长。
委托代理人:史*英,吴县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建材研究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谈臻,江苏省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何*平因被告江苏省吴县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整体形小青瓦”是原告的专利。被告研制的“新型多节瓦”,其主要形状特征都在原告的专利保护...
案情回放
1998年9月12日,原告李*申取得名称为“太阳能热水器集热筒外壳”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97317477.3。其在申请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中明确记载有简要说明,该说明明确:本产品主要设计点在于:壳体一端增加电加热管安装安全护罩,壳体两端盖与壳体结合处具有工艺凸筋等。2000年初,原告发现被告散发“新款华扬2000”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广告,并在2002年5月7日购买被告产品1台。据此,原告起诉被告专利侵权。该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审查,维持有效;但复审委的决定同时强调指出,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筒外壳这一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变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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