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不服后中院裁决也不服怎么办

1.若对中院裁决不服,通常可向最高法申请再审,不过要满足法定情形,像原裁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等。
2.申请再审需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若有特殊情况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3.申请再审时要准备充足证据和理由来支撑,且得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比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
4.总之,对仲裁及中院裁决不服后的救济办法是申请再审,必须严格依法操作。
二、对仲裁及中院裁决均不服还能走什么法律途径
若对仲裁及中院裁决均不服,具体的后续法律途径需根据仲裁类型区分。
劳动仲裁
若为劳动仲裁,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在规定时间内起诉至法院,中院作出终审裁决后,若有证据证明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比如适用法律错误、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行为,可在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中院或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民商事仲裁
对于民商事仲裁,中院作出的往往是关于仲裁效力或执行的裁定。若对中院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无法再上诉,但能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在决定采取何种途径前,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评估成功的可能性。
三、对仲裁及中院裁决均不服还有啥法律途径
若对仲裁及中院裁决均不服,不同情况有不同救济途径:
劳动仲裁:若经过劳动仲裁后中院作出的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在有证据证明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委无管辖权等法定情形时,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则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法院起诉。
民商事仲裁:中院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后作出裁定,当事人若对该裁定不服,一般不能上诉。但可尝试通过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等途径争取救济,但启动再审程序难度较大,需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等法定事由。
当面临对裁决不服,甚至中院裁决也不服的情况时,当事人切勿慌乱。首先要明白,法律为这种情况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若对中院终审裁决仍不服,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申请再审。再审程序旨在对已生效的裁决进行再次审查,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但申请再审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撑自己的主张。倘若你正处于这种困境之中,对再审的具体流程、申请条件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妥善处理后续法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