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人顺位是怎样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人顺位如下: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如何确定
法定继承人的份额确定规则如下:
一般均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比如被继承人有三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无特殊情况,三人应平均分配遗产。
特殊情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协商确定: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遗产分配方案。
三、遗产继承中代位继承人资格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资格认定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代位继承的前提。若被代位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子女:前者指被继承人子女的代位继承情形;后者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情形。
4.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若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则不能代位继承。
当我们探讨遗产继承人顺位是怎样确定的时,了解到它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但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那要是存在多个继承人,份额又该如何分配呢?比如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的份额是否均等?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分配时又有什么特殊规定?对于这些更深入的问题,若您还心存疑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