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什么意思?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区别?今天给各位分享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财物罪的区别、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情况有哪些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2、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的挪用行为,主观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二者毕竟是性质不同的犯罪,仍有许多明显的差异,表现为: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是特定款物的所有权和特定款物的专款专用制度。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后者的犯罪对象则必须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等特定用途的款物,包括钱和物。
3、挪用的用途不同。前者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法律要求用于个...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财物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都是挪用性质的犯罪,有以下明显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情况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情形为挪用资金四十万元以上不满六百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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