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刚好路过某个房产中介时,看到玻璃窗上贴着的一套二手房挂牌信息,上面赫然写着:继承房产,20%个税由买家承担!。

于是,我特意跑去问中介:按规定继承房屋的也不需要缴纳个税吗?中介听完语重心长地跟我说:受赠房子、继承房子时虽然免缴个税,但当你想卖掉时,就要缴卖房款总额20%的遗产税,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的!
那么,爸爸去世继承的房产,现在我要出售,房屋中介说的20%的遗产税,真的是这样吗?我卖100万要交20万的税? 懂的人都知道,目前我国还没有征收遗产税的税种。在2017年的时候,财政部对于遗产税一些问题作了回复,可以见下图。 也就是说,遗产税在中国根本没有开征,并且我们还不具备征收的能力,一旦征收可能还会导致资本外流,目前外国也都在逐渐废除遗产税了。 既然我说没开征遗产税,那你肯定很纳闷:普通人原本就没多少资产,一辈子就一套房,父母去世,继承父母唯一房屋后,卖的时候却真的交了20%的税,不是说没有遗产税吗?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别着急,其实你交的可不是遗产税,那是属于个人所得税。 在这里先说条件,100%继承遗产(房产)的先决条件是:独生子女且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先于父母去世的。 当你继承房产时,并不需要交什么遗产税,只需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缴纳少量登记费,这套房子就归继承人所有。 要知道,缴纳20%个税是没错的,可是很多中介往往会忽悠你必须缴纳售卖总房价的20%个税,这是否存在呢? 我可以说,确实存在“20%的个税”,但不是以总房价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以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的差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可以看出,在转让受赠、继承房产时,房产原值是以购房原价计算的,而不是0,即便是缴纳20%个税,也是以“转让收入减去购房原价后的差额”来计算20%个税。 此时,你还要知道,在特定条件下,出售继承或受赠与的房屋也是可以免征个税的。 这个条件是什么呢?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满五唯一,指的是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 因此,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现在手头唯一可出售性住房,理论上就是免税的,或你父亲当初获得房子成本比较高,即便要交税,应税基数也不会太高的。 有的朋友看到这,一定会觉得,大多数人到了继承的年纪,基本都有房子,很难达到唯一。
此时,我就要提到一个税核定征收的办法,我特意向在上海税务的同学做了下咨询,她说上海已经严格实施继承或受赠房屋出售据实征收的规定,不允许核定征收了。目前还有其他城市都实行了2019年之后继承或受赠房屋不再施行核定征收,具体可以咨询本地税务局。
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进行一定的税收规划,比如可以考虑将继承的房屋赠与给名下无房的成年子女、孙子女或兄弟姐妹,这时建议事先要签好协议,同时还需要缴纳3%到5%(根据城市不同,税率会不同)的契税和赠与双方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再由受赠与的成年子女、孙子女或兄弟姐妹以“满五唯一”出售,这样就可以省掉不少的个税了。当然,当你在进行税收规划前,我还是非常建议你要先向专业律师或税务师进行咨询,并签好相关协议,以免有任何争议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