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解决方式具体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与行政裁决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调解:
意思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在我国,有四种不同性质的调解:
(1)法院调解,即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2)行政调解,即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3)仲裁庭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4)群众调解,即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不同于和解。)
仲裁:
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是舶来品,源于日本词汇,仲裁通俗理解就是让大家来评评理。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我国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哪些?源能为人类所利用并具有相对稀缺性。在资源利用中,,中突难以避免,尤其近代以来日益突出。目前,我国资源利用冲突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所有权纠纷、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纠纷、自然资源污染破坏纠纷等。当前我国资源利用,中突解决途径主要有两大类,即非讼解决方式与诉讼解决方式。非诉讼解决方式具体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与行政裁决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诉讼解决方式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等。我国现有资源利用冲突解决途径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我们应取采如下措施完善与创新资源利用冲突解决机制:进一步规范资源利用冲突行政调解,明确行政调解效力;建立并完善资源利用冲突仲裁机制,扩大仲裁适用范围;统一资源利用冲突行政裁决立法,确立司法最终原则;改造民事诉讼当事人制度,建立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立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强化环境资源刑法保护,增设环境资源犯罪新罪名;综合改进与完善纠纷解决途径,建立健全多元化资源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