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办法有哪些

工会选举流程

工会换届选举程序

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办法有哪些

1.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

2.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

3.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填写《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4.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副主席名额、建议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等,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5.待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6.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主持。主要程序是:

一是宣布开会。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二是向大会报告会员出席会议情况。

三是审议通过工作报告。

四是大会选举。

(1)介绍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情况。

(2)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

(3)组织清点并报告应出席大会的会员人数、实际出席大会的人数、缺席会员人数。

(4)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的数量。

(5)说明填写选票的有关注意事项。

(6)组织会员进行投票。

(7)监票人和计票人清点并报告收回选票的数量。

(8)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并分别在报告单上签名。

(9)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情况,并向大会主持人提交当选人名单(以得票多少为序)。

五是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名单。

六是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代表讲话。

七是单位领导讲话。

八是宣布大会闭幕,奏(唱)国际歌。

7.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并明确委员分工。

8.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组织审批。主要内容包括召开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进行选举的情况和选举结果等;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以及委员分工情况等。附委员会工作报告。

9.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所属工会组织和全体会员公布。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按照工会字xx号《关于工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xx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执行和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二,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

根据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如下:

工会委员7人,其中工会主席1人,委员6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和财务委员等)。

三、具体工作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从九月中旬至十月底分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生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元月24日前)

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工会主席由我公司行政副职兼任,由公司党委提出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处室推荐意见,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产生建议名单,报公司党委审核,并进行公示。候选人原则上每个处室2人,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最终产生13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二)会员大会准备工作(元月30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拟定会员大会程序,并将会议程序和候选人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核。审核未通过,则继续推选其他候选人;审核通过后,准备好选票。

(三)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元月15日前)

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当场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为更好使工会委员具有充分的代表性,选举应参考以下原则:每个处室有1位委员;充分考虑行政级别、年龄阶段、男女比例、非党员比例;工作热情高,能够积极反映群众意见。

(四)将换届选举情况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批。(元月22日前)

(五)审核通过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正式开始开展工作。(元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全体会员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整个选举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透明。

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XX市中心血站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以保证工会组织的合法,完善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健全,增强工会活力,使工会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为圆满完成我站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的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举原则:

1、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调动会员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工会委员会将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名,工会委员2名。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3)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要求。(5)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选举程序:

1、根据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条件,由上一届工会公开推荐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各2-3名,工会委员候选人3-4名。

2、报站办工会讨论通过。

3、前工会委员会召集全体会员举行工会会员大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分别进行民主选举。

4、候选人选举产生后报单位党组织审查。

5、候选人经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评选结果上报上级总工会审批。

6、接到总工会的批复后,再按照法定民主程序进行正式选举。

三、具体选举办法:

站党支部组织负责选举工作。工会具体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并报市总工会。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大会选举工作,由主持。

3、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或会员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选举大会。

4、选举时,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5、候选人均按姓氏笔划排列。对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姓名下方空格内划“O”;如不同意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O”。划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清楚,符号正确。

6、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人数;如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不再进行选举。

7、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提请选举大会通过,监票人可参与选举,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大会进行监督,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工会选举办法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分别为5%和10%。

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团(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

扩展资料

工会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国务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9、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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