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的国家都是主张一夫一妻制度,所以为了防止外来人员通婚,单身人士需要提供未婚证明材料,这就需要我们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未婚公证。近来很多的小伙伴在咨询福州未再婚(离婚)公证办理材料,下面跟着文安法律网一起来寻找答案吧。

一、福州未再婚(离婚)公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未再婚声明书。
3、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二、福州未再婚公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综上就是文安法律网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可以知道了所需要的资料。办理未再婚公证的费用是不确定的,他会根据我们所去国家的不同而不同,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文安法律网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们进行专业的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