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诉书证据目录怎么写,刑事起诉书证据目录怎么写的

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是什么?

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是什么?一、刑事起诉书—内容:刑事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刑事起诉书为打印文件。刑事起诉书主要由五部分构成:(一)提起刑事起诉书的人民检察院,以及案号和编号等。(二)被告人的详细资料,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辩护人的基本资料,姓名、单位、通信地址等。(三)对犯罪事实的详细解释,其中有关犯罪事实必须写清的内容有犯罪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动机)、经过、后果等要素。要注意前后事实、时间之间的一致性,注意保护被害人名誉。叙述犯罪事实,要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得当,主次分明。(四)文章尾部主要写上诉的人民法院,以及起诉的检察员和刑事起诉书的写作时间。(五)刑事起诉书附项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填写的,包括被告人羁押的场所、卷宗册数、赃物证物及其具体明细单证。刑事起诉书以案件为单位拟稿打印,一式多份。其中主送人民法院一份抄送公安机关一份;通过法院送达各被告人每人一份,辩护人每人一份;附入检察卷宗一份,附入检察院内卷一份。二、刑事起诉书—范本:×××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检刑诉字[]第×号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辩护人:姓名、单位、通信地址。被告人×××???(案由)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已构成×××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人民法院敬礼检察员:×××××××年××月××日(院印)附项:1.主要证据复印件×份;2.证据目录×份;3.证人名单×份。刑事起诉不仅要消耗大量的精力,要要花费一定的财力,因此,在写刑事起诉书时,要注意内容严谨,当事人清晰,叙述条理,第一次没有被受理可以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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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到法院起诉如何写证据材料清单

人民法院证据清单(范文样本)

(20XX)连民初字第×××号

案由:原告张三诉被告李四离婚纠纷

提交人:张三提交时间:20XX年3月1日

接收人:×××接收时间:20XX年3月1日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举证须知

证据是查明和确定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举证,不仅是一项诉讼权利,也是一项诉讼义务。因此当事人应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或证明自己的主张和反驳对方的主张。当事人拒绝提供证据,或者提供不出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仍未收集到应有证据的,将承担不利于己,直致败诉的法律后果。

1、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2、人民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及要求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

(1)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

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时,应由审理人员主持,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3、对举证的一般要求

(1)从有关单位、部门摘抄的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由有关方面加盖公章;

(2)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来的材料,应要求其在该材料上签名及注明交付日期;

(3)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应提供原件供审判人员验证。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4)审判员在验证后,应在复制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并签上验证人姓名。

参考资料来源:连城县人民法院-连城县人民法院证据清单(范文样本)

刑事诉讼证据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填写刑事诉讼证据清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第一,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第二,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比如身份证,证人证言等;第三,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第四,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第五,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第六,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证据目录的格式

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审查起诉、出庭文书(六)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审查起诉、出庭文书

1.概念,依据及运用范围

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以下简称^^据目录)是指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宣读或者播放的证据的种类、名称等内容的文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除移送起诉书、证人各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外,还要移送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是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证明犯罪有关证据情况的展示,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所必备的形式要件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所必备的条件之一。

2.格式

本文书格式如下:

民察院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

检诉〔〕号

案由被告人

序号种类名称数量备注

3.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

证据目录为单联填充式文书。其格式、内容如下:

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文书名称,即证据目录;文书的编号,即“检诉〔〕号”,空余地方依次填写人民检察院名称、具体办案部门简称、年度和序号;案由,即XX案;被告人姓名。

正文。证据目录为填充式表格,其正文的内容即表格的内容,包括序号,即证据的排列顺序编号;种类,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名称,即同种类证据的称谓,如物证这个种类中,具体名称是菜刀或者匕首都应具体标明其名称,不能笼统称为物证;数量,即证据的件数或其他量化标准;备注,主要注明证据的存放及其复印件或者照片是否随案移送等需要说明的内容。

尾部。在证据目录表格的右下方,应加盖人民检察院的院印。丨

4^本文书的适用问题

在制作和使用本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本文书采用填充式,因此,证据目录未填满的余下部分的表格应用笔划掉,以示证据目录以填写的为限。

证据目录的文号应当与同案起诉书的文号相同。

证据目录中无必要再列证人证言,因为证人名单已表明该证人的证言是作为本案证据使用的。

被害人的陈述可以列入证据目录。

刑事起诉书范文

刑事起诉书一般按照以下模板书写: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字第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

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长(员):×××

xxx×年×x月×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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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姚化平,男,聊城市冠县清水镇姚行村人

被申请人:冠县公安局

申请事项:请求检察院督促冠县公安局立案侦察岳其祥抢劫一案,或书面通知、回复申请人不立案。

事实理由:

申请人于2010年二月26日以挂号信的形式将关于岳其祥抢劫的控告信发往冠县公安局,邮件编号:XA16506719937但是至今未回复,也未通知我不予立案。控告内容如下:

控告人:姚化平,男,聊城市冠县清水镇姚行村人

被控告人:

1、岳其祥,现任冠县民政局局长

2、冯首义,冠县清水镇人

3、冯首义为首的小分队其它成员

控告事项:1、请求冠县公安局追究岳其祥、冯首义为首的犯罪团伙抢劫控告人拖拉机、现金及其他物品的刑事责任。

2、责令被控告人赔偿控告人因拖拉机等物被抢劫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事实理由:1998年阴历后五月初一(公元1998年6月24日)晚十点半左右,被控告人岳其祥、冯首义为首的小分队,聚众多人非法侵入控告人家,在控告人家没有成年人、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未表明身份,并对控告人家中唯一未成年人(控告人次子姚金亭)实施人身强制和暴力威胁的情况下,强行把原告买了一个月的新拖拉机劫走,非法占有了原告的拖拉机、工具箱内的一万元现金和全部工具,至今未予,给我带来莫大的损失。

被控告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之规定的抢劫罪,而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入户抢劫”,根据本条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故本案还在追诉期间,望公安机关秉公执法,追究被控告人入户抢劫的刑事责任。

本案犯罪事实有《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1999)冠行初字第161号》和《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0)聊行终字第57号》为证。

此判决书并未明示为行政违法!一审判决中的表述为“本院认为,1998年阴历后五月初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以原告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原告姚化平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学,其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后又在判决结果中表述为“撤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机行政强制行为。”二审判决书中的表述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于1998年阴历5月1日,以上诉人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家之事实可以认定。该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为,本院不予支持,被上诉人所扣押之拖拉机应予返还。”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行政强制行为应理解为行政机关或其首长凭借其行政职权所为的违法行为,故这两个判决书还是比较公平的,最起码认定了岳其祥抢劫的事实–“属违法行为”,而不是行政违法!只不过行政厅无法审理其刑事责任!但是当时人民法院应主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岳其祥等人的犯罪事实!法院没移交至少可以对抗诉讼时效,因为姚化平向法院起诉就是要追究岳其祥的责任,即《刑法》第88条所规定的提出了控告,未经公安机关侦查的也应视为刑事自诉,故此案的诉讼时效已中断!再次请求公安机关追究岳其祥等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之规定,冠县公安局至今未给我回复,也未通知我不予立案!还望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关于检察监督的规定,督促公安机关继续立案侦查或给予我一个说法!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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