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授予国家最高勋章可享受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一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可以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3、第十二条国家和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卓越功绩和杰出事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三条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第十条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第十一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获得国家荣誉称号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获得国家荣誉称号待遇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400元、300元。国家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高荣誉,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在国庆日或者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必要时,也可以在其他时间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一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第十四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妥善保管勋章、奖章及证书。
获得国家荣誉勋章应给予何种报酬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荣誉津发放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400元、300元。
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
设立过程: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2015年8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共和国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