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宿州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宿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经搬迁到宿州南翔云集文化商业街新址,就是在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与政通二路交汇处的南翔云集9号楼。
1、《贷款申请书》(一式2份);
2、原《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原件1份,完整的复印件2份;
3、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①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自筹资金结清的:提供贷款结清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
②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提供贷款还款清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契税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7、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未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未再婚者出具“婚姻状况声明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注:①阶段性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②本市职工异地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
③异地职工在我市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
④“婚姻状况声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2、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3、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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