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扬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须知事项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流动人口登记在哪里办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1、打开扬州公安暂住证服务平台,注册并登陆;
2、选择申请办理居住证;办理步骤该服务平台有说明,选择自己比较容易提供的社保凭证和就业证明;
3、填写完成后保存,等待系统审核通知,自己要注意下,该系统不会发送短信通知,需要自己经常登录网站查询,以免过期;
4、根据系统通知时间,带齐材料去受理站点办理,办理完成后大约15天可以拿到居住证。
扬州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接到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在居住证系统完成证件受理工作,形成制证信息,打印受理回执交申领人;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现场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点提交的居住证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或不通过。
各居住证受理点应当在2个工作日对上级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的居住证申领信息进行更正并重新提交。
市局治安支队应当对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审核通过的申领信息进行抽检,对抽检不通过的申领信息及时退回。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在接收到证件制作公司配送的居住证后,认真清点、核对数量,并在2个工作日内分发到各居住证受理点。
各居住证受理点收到证件后,应当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或上门发放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发放给申领人。发证时应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读卡校验,将证件发放信息维护到系统,并收回居住证受理回执。
你好,扬州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1、办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2、(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二)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所在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4、(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参加扬州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委托他人领卡,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扬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须知事项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哪里办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