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婚姻公证办理流程及费用?今天给各位分享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婚姻公证办理流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主张抚养费?、婚姻状况变动涉及的房产怎样核定?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婚姻公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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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准予离婚。
查社保、查公积金、查违章、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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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姻公证办理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大智慧法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第一步:到湖北省公证处的办证大厅前台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第二步: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如果你事先已经知道如何申请办理公证,你也可事先在网上下载打印空白《证明书,按照要求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完毕后,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本处接待室。
3、第三步: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第四步: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主张抚养费?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大智慧法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读者小吴来信:我和老公吵架了,他离家出走,丢下我和孩子不管不顾,一分钱生活费都不给我和孩子,我能不能起诉他支付孩子抚养费
陈*伶律师指出,无论在婚内还是在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具有抚养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因此,读者小吴可以在不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对于婚姻状况变动涉及的房产怎样核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大智慧法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婚姻状况变动涉及的房产怎样核定
答:夫妻离异后,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双方均按全部面积核定。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商品房、二手房等非实物分房房产,也均按全部面积核定,除非当时夫妻双方即约定为按份共有,并在产权证(未确权的以公证书为准)上明确了份额的,按产权证(未确权的以公证书为准)记载的各自份额面积分别核定。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公房,以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分割的面积核定,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未明确的,应核定为租赁证载明一方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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