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内容和如何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内容以及如何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严禁信贷人员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机构客户的经营活动,或与本机构客户产生经营活动上的资金、生意往来。
2、严禁信贷人员勾结地下钱庄、高利贷人员或利用家庭余款,充当资金掮客,为介绍存款、贷款、保险等金融各类业务收取中介费、回扣等好处。
3、严禁信贷人员在贷款评级授信和贷款“三查”过程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接受借款人安排的各类宴请、娱乐活动,及收受借款人的礼品、礼金。
4、严禁信贷人员违规代替借款人办理贷款申请、替客户签名、取现,或为他人担保贷款。
5、严禁信贷人员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自批自用贷款、越权贷款,怠慢、顶撞、刁难客户,故意推脱、拖延或无故拒绝客户的业务申请,以及向客户承诺未经审批的贷款。
6、严禁信贷人员利用借贷关系违规向借款人捆绑推销、营销其他产品或商品,及要求借款人为亲友安排工作、介绍工程和承揽业务。
7、严禁信贷人员向借款人转嫁考核扣款,及要求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
8、严禁信贷人员及家庭成员利用职务升迁、调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向借款人敛财。
9、严禁信贷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向网点提供客户虚假资料,及与不良贷款户合谋骗取贷款、逃脱债务。
10、严禁信贷人员替客户垫资还款,以及其他有意掩盖资产质量的行为。
1、严禁在未审核凭单、核实账户的情况下授权、签章。
2、严禁使用他人名章、令牌、密码等进行业务操作。
3、严禁将综合柜员令牌、密码交他人授权。
4、严禁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
5、严禁不按规定保管、交接、使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
6、严禁不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与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轧帐盘核。
7、严禁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
8、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
9、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10、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三)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1、严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上级派驻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2、严禁使用其他柜员令牌、密码办理业务。
3、严禁个人名章、令牌、密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
5、严禁不按规定的频次履行检查职责。
7、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8、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
9、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10、严禁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
1、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令牌/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令牌和密码。
2、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3、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现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5、严禁在非营业时间办理各项柜台业务,或以各种理由单独滞留或进入营业场所。
6、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
7、严禁私自手工填写或涂改机用存单/折等凭证。
8、严禁私自查阅客户和交易资料,以及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9、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或听从他人指使违规办理业务。
10、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
(五)外部营销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接触邮政储蓄专用日戳或业务公章,严禁接触邮政企业的行政公章或其他公章。
2、严禁接触现金,严禁接触邮政储蓄空白存折、存单、绿卡等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收取客户已经填写的邮政储蓄业务申请书。
3、严禁在柜台外为客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等实际交易性业务。
4、严禁进行任何柜台内业务操作,或兼任柜员、综合柜员、支局长权限的工作。
5、严禁在任一邮政储蓄营业窗口为客户代办存取款、转账、存单质押贷款等邮政金融业务,以及代理各项业务的任何环节如代理存款的转存、挂失、提前支取等。
6、严禁为客户代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密码、证件和贵重物品。
8、严禁泄露个人客户信息、或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个人客户信息,或将个人客户信息资料带离邮政储蓄机构。
10、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换岗或离职。
1、防奸保密是针对内部的保密措施,主要是防止泄密、涉密措施,属于内防系统。
2、防间保密是针对外部势力的保密措施,主要是防止引诱、拉笼变节分子叛变的举措,属于外御系统。
1、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广告法法规宣传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及市局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设计、制作、发布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房地产、教育培训、金融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广告作如下提示:
2、一、严禁借庆祝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炒作,包括利用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识、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庆祝活动宣传报道等进行商业炒作,营销宣传各类伪造“勋章”、“奖章”、“纪念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设计、制作、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和党徽的广告。
3、二、严禁设计、制作、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人有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包括在广告中宣称或者变相宣称“特供”、“专供”等情形。
4、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利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资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5、四、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
6、五、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等内容的广告。
7、六、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等内容的广告。
8、七、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恶搞经典、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恶俗营销等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广告。
9、八、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恶俗趣味短视频、恶搞桥段、色情直播及含有各类色情、“软色情”内容的广告。
10、九、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11、十、严禁设计、制作、发布涉及其它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含有其它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等内容的广告。
1、保密义务,就是指律师所负有的不得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的隐私的法律责任。保密义务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法律义务。
2、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4、(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5、(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6、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7、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8、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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