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妈妈怎么办理生育保险手续流程(南京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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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妈妈怎么办理生育保险手续流程(南京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一、南京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和流程

一、南京男职工生育津贴的报销流程

材料准备好之后,提交公司,公司月初提交到社保局申请办理,次月底社保局付款至公司账户后转拨给申请人。

二、南京男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生育当月必须在南京参保;

2、申请人在南京连续参保满十个月;

3、生育日期必须在结婚日期之后;

4、孩子出生一年内提交材料办理;

5、如果男员工配偶无业、无社保,可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6、如果女方有工作有社保,或者医疗费用有其他途径报销的,男员工只需申请生育看护假津贴,无需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7、如果女方满足以下abc三种情况的,需要在顺产128天,剖腹产143天以后才能提交材料申请,以下任意一条不满足就可以直接提交申请,无需等待:

综合以上介绍,南京的男职工报销生育津贴时,将材料准备好之后,提交公司,公司月初提交到社保局申请办理,次月底社保局付款至公司账户后转拨给申请人。

二、南京公司办理生育津贴流程

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3)。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三、南京生育险网上申报流程

打开“我的南京”APP,点击“医保服务”,选择“零星报销掌上预审”,选择“生育保险”,然后按要求上传相关图片材料,点击申报即可。

审核通过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津贴发放到参保职工用人单位账号。如果申报的材料审核不能通过,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APP进行反馈。可以通过此程序查看申报进度。

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掌上、网上查询途径

在“我的”模块中,选择“社保/医保”,点击“医疗保险(生育)”,选择右上角“待遇记录”即可查到

▲进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

▲选择生育待遇查询,即可查看报销情况

▲进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

▲在热门服务中选择“单位生育待遇查询”即可查看员工报销情况。

四、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女职员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需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申报;

3.女职员在产假满三十天之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申报材料办理生育险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五、生育津贴个人申请流程南京

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3)。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2、【社保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六、江苏生育登记服务单办理流程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及第三个的夫妻,可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或受委托的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登记。

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可以按规定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1.打开“我的南京app”,进入办事栏目。

2.点击“生育登记”,开始申请。

3.填写申请人信息和配偶信息,并上传双方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结婚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含所有子女页)。

4.选择受理单位,可以是夫妻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社区或居住地所在社区。

7.点击提交,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第一步:手机下载并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

第二步:点进“婚育养老”点击“生育登记”。

第三步:选择生育登记办理事项。

第四步:填报夫妻双方及已生育子女信息,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第五步:确认申请信息,夫妻双方签名提交信息。

七、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三、报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

4、发票在了解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按什么比例报销呢?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关于南京妈妈怎么办理生育保险手续流程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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