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对象是指什么?什么是证据不足?今天给各位分享何为执行对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何为证据不足、何为情势变更?、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的新合同,以前的合同还继续有效吗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何为执行对象
2、 何为证据不足
3、 何为情势变更?
行政诉讼执行的对象有时是特定的,如退还所扣车辆,这是不能以其他物体代替的;而有些对象则是不特定的,如划拨款项等。执行的对象大致分有三类:物、行为和人身。
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一、证据不足的法律概念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证据不足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学科,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二、证据不足的适用标准
第一,据以定案的某个或某些证据不真实不可靠。即不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尚未达到确实可靠的标准。这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
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实际上就是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
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新的合同,以前的合同还继续有效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2年12月31日)
签订的合同到期后,合同可不可以自动延续,要依据具体的合同而定,如果是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在集体合同中能否约定:合同到期后,在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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