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最新(计划生育服务证去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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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最新(计划生育服务证去哪办)

一、在南京办理准生证的手续和流程

1、自2002年起,江苏就取消了准生证。

2、南京本地居民初婚初育夫妇在南京生孩子不需要办理准生证,都可在怀孕前去办理孕前检查卡,获得免费服务;在怀孕后到社区医院建立小卡,进行有关检查。

3、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镇(街道)办理服务登记。

4、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孩子,在江苏范围内都不再需要办理准生证。但是要受到来自夫妻双方原籍所在地的监管,孩子落户,可以向夫妻双方原籍所在地了解情况。

5、今年7月1日起,《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施行,其中规定,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再生育的,应当依法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二、江苏生育登记服务单办理流程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及第三个的夫妻,可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或受委托的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登记。

夫妻双方户口均在市外,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可以按规定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1.打开“我的南京app”,进入办事栏目。

2.点击“生育登记”,开始申请。

3.填写申请人信息和配偶信息,并上传双方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结婚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含所有子女页)。

4.选择受理单位,可以是夫妻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社区或居住地所在社区。

7.点击提交,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第一步:手机下载并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

第二步:点进“婚育养老”点击“生育登记”。

第三步:选择生育登记办理事项。

第四步:填报夫妻双方及已生育子女信息,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第五步:确认申请信息,夫妻双方签名提交信息。

三、江苏生育保险网上办理流程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四、2023江苏生育险报销流程

江苏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2021-2022年江苏生育津贴报销流程、领取条件、材料,

2021-2022年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21江苏生育津贴报销政策,2021年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条件,2021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一、江苏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生育保险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江苏省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经办须知

1、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发生应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协议医疗机构应将就诊明细及时传输至经办机构,并于每月月末生成《生育医疗费用申请支付表(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申请支付明细表(协议医疗机构)》及时上传至经办机构(以下简称“联网申报”)审核,经办机构于次月5日前将审核结果网上反馈给协议医疗机构。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因在异地就医或其他原因未能进行联网申报的生育医疗费用,应由其本人先行垫付,并将原始票据、费用明细、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出院记录等相关申报资料妥善保存,由其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填报《生育医疗费用申报表(待遇享受人)》,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经办机构申报(以下简称“垫付申报”)。

3、协议医疗机构通过信息联网在联网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时,同时向经办机构传送核定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所需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含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含终止妊娠)时间、门诊号和住院号、分娩方式、手术名称、胎儿数量、合并其他手术名称、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

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垫付申报生育医疗费用的,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失业女职工由本人申报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经办机构填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出院记录;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及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程序应包括初审与复审。初审是根据审核规范核定支付金额,将申报资料移交复审;复审是对初审后的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支付金额,对不符合审核规范的生育医疗费用退回初审,重新进行审核。

2、经办机构可推行对生育医疗费用的智能审核,按照生育保险审核规范合理设置智能审核阈值,对联网申报传输或垫付申报录入的生育医疗费用数据自动审核,并将未通过审核规则的疑似违规费用进行人工审核。

3、经办机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其待遇的申报信息,按日核发生育津贴待遇。

4、经办机构按照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或失业女职工个人申报的信息,核发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设区的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1、经办机构根据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其中:

(1)联网申报:协议医疗机构联网申报的生育医疗费用,经待遇审核核定支付金额,生成《生育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表(协议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直接与协议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

(2)垫付申报:享受待遇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申报的生育医疗费用,经待遇审核后核定支付金额,生成《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支付表(参保人)》,经办机构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参保人。

2、经办机构对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失业女职工申报的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经核定后确定支付金额,生成《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审核支付表》,并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上述应发放待遇无法正常发放的,经办机构可以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

五、2023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1、在实行生育保险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下列规定计算:

1、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计算。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

2、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的,按45天计算。

3、不满3个月终止的,按30天计算。

4、女性从业人员实行结扎手术的,按30天计算。男性从业人员实行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15天计算。

六、江苏独生子女证怎么申请办理

要想申请办理江苏独生子女证,必须父母递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等,由当地计生部门审查批准后颁发独生子女证。

七、江苏省准生证怎么办理

1、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2、其他材料: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b.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3、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4、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委会章(2)需盖镇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计生委章)

5、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6、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7、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8、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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