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在全国各地有一些民办的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成立的,这些机构对于当地的社会发展等有一定的好处,同时注册登记也是要按照流程严格执行,最近有一些朋友在咨询关于上海民办单位成立登记怎么办理,下面文安法律网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

一、上海民办单位成立登记怎么办理
1、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应根据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事)业性质,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进行验资;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举办者在网上完成成立登记的填报程序,经审查同意后,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上海民办单位成立登记的条件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必要的场所。
以上是文安法律网小编关于上海民办单位成立登记怎么办理的解答,通常是按照上面的流程进行的,前提必须是满足申请条件的,所需要的审核材料要全部准备好了,一般是在10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完成。如果各位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要咨询可以来文安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