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达州市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取余额了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下列行为属于违规提取行为:
1.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2.利用虚假婚姻信息、婚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3.利用虚假购房、租房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4.利用虚假鉴定报告、病情诊断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5.利用虚假票据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个人账户被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纳入失信名单管理的或被冻结期间,不得办理提取。
(三)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职工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一致。
(四)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多项住房消费提取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五)婚前房屋产权单独所有的,购房提取只能提取产权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婚内房屋产权单独所有的,购房一次性提取及还贷提取不受此限制。
(六)同一家庭成员(职工及其配偶)以相同住房消费理由提取,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七)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阶段性政策除外)。
(八)同一套住房再次交易,以购买自住住房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再次交易)间隔时间需12个月以上。
(九)非夫妻关系申请提取的,按合同协议中房屋产权共有人各自所占房屋份额提取,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提取。
(十)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需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全部已还款凭据
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拨打达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电话查询;
2、参保人到达州公积金缴费银行(管理部)查询查询账户信息;
4、登陆“四川住房公积金查询”获取更多账户信息
也可以登陆网上第三方平台查询,国家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微信,生活服务中查询。
关于达州市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