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自建房没房产证怎么办,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1、契税:1997年10月1日前签署合同的按6%收取
1999年7月30日前签署合同的按3%收取
1999年8月1日后签署合同的建筑面积在144/㎡(含本数)以下,且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含本数)以下,且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且小区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按1.5%,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3%。
3、登记费:100㎡以下的按90元/宗收取
4、测绘费:50㎡以下的按80元/宗收取
农村自建房办理房产证的方法: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扩展资料:房屋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2、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3、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和自建房没房产证怎么办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