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年终奖如何发放才能被税务认定呢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年终奖该不该和工资一起报税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2、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绩效工资扣税说明(仅供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其中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方法计税:
(1)如果雇员月工资基数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新税法为3500元)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月工资基数超过3500元如5100,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
(2)如果雇员月工资基数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基数低于3500元如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3%=345(元)。
特别说明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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