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债权人,其中一人申请保全了(债权人撤销之诉可否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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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债权人,其中一人申请保全了(债权人撤销之诉可否诉讼保全)

一、多人起诉同一个人财产不够分配情况下怎样处理保全能否优先

1、被告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其现有的财产需要在各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申请财产保全没有优先权。

2、被告是企业法人的情况的,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未提出破产申请或者破产未被法院受理的,按采取保全措施的先后顺序获得清偿,财产保全有优先权。按破产程序处理的,在各债权人之间分配,财产保全没有优先权。

二、被保全的财产别的债主还能分么

1、被保全的财产不会被其他债务人分,但有可能被其他债权人分,例如房屋抵押的,执行抵押房屋时,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3、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5、第十九条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三、多人起诉怎样分配债务保全

1、在债务人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有权分配被我保全冻结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2、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3、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4、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6、第五百一十一条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

7、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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