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城市,子女上学的就读学校,往往是根据户口来选择的,如果户口没有在学校的范围,就不能去该学校上学,必须办理户口的迁移。那么湘潭户口迁移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大智慧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湘潭户口迁移办理需要的条件
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离婚回原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务工经商、购房、大中专学生录取、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申请将户口迁往外省,或因参军服兵役、赴港(澳、台)定居、失踪、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或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等原因申请迁出及注销户口的公民。
二、湘潭户口迁移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综合以上介绍,在湘潭市,户口的迁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才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移的申请,依法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手续。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大智慧法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