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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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有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实习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2、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有什么

3、 什么是指定辩护人,哪些案件应指定辩护人

4、 什么是指定辩护

一、实习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指导律师带实习律师去看守所,实习律师个人是不能单独会见的。

实习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获得律师执业证后才能以律师名义接受委托从事律师职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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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有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有什么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辩护人认为在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

三、什么是指定辩护人,哪些案件应指定辩护人

什么是指定辩护人,哪些案件应指定辩护人

指定辩护人是指人民法院为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制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应指定辩护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下列案件可以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

四、什么是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是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我国指定辩护包括强制指定辩护和酌定指定辩护两种情形。强制指定辩护是指对于下列三类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这些情形包括: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对于有这三种情形存在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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