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民事诉讼法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民事诉讼法253条,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民事诉讼法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当然可以了,只要有理有据,可以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就有权利去法院起诉。别说是原告撤诉之后再去起诉,即便原告没有撤诉,案件还在审理之中,被告就可以在第一次法庭辩论结束之前提起反诉。如果错过了法庭辩论这个时间点也可以另行起诉的。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