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细则,怎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保健食品企业经营许可申请表;
2、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企业卫生管理组织文件、卫生及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7、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深圳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有什么条件?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2、(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3、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5、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7、8。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9。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二)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
10、(一)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11、(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2、三、对于食品流通经营者在2009年6月6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续签。食品经营许可证,快到期的前30天,凭身份证就是(法人证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方,办理续签手续!
1、向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填写和递交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报告,如《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主要生产设备清单等文件。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材料。
4、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5、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原则上是需要上门审核的检查什么内容,第一,检查你的经营场所,跟你登记的是否一致,经营范围是否一致,查看是否有超范围经营项目,正常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基础类似欲包装食品的销售,一些保健食品需要单独审核以及婴幼儿配方奶粉等等
1、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上材料上签名或盖章。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提交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供办理机关进行审核。
2、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并在申请材料上签名或盖章进行确认。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办园证等)
(4)饮用水质量检测报告(餐饮必须有)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7)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申请:申请人向许可管理机关提出有关许可申请。
2、受理: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现场核查:许可管理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4、许可决定:许可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5、发证:许可管理机关向符合许可的食品经营单位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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