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生育保险终止妊娠可以领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终止妊娠有生育津贴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生育津贴待遇申请时间是有规定的,超过办理期限,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每个地区执行政策不一样。
2、比如北京的政策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应当在生产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申请生育津贴报销。
生育险断交了,如果在分娩、妊娠终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前续保且连续缴纳满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限,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津贴。若没有续交,或者说在生孩子期间断交,那么不符合生育保险享受条件,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或支付标准:
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