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民法案例谈 代位继承问题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民法典关于代位继承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儿子早逝,孙女可以继承爷爷的抚恤金吗?
2、这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回答是不可以。因为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夫妻,父母,子女。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一个活着,孙女就没有继承的权利。除非爷爷活着时,有遗嘱,这属于赠予,孙女必须在遗嘱订立60日内,写书面同意接收赠予方可有效。
1、你好,如果代位继承人不配合,首先需要明确他的原因和拒绝与否的根据,是否存在合理的理由。如果拒绝的理由合理,可以考虑与其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妥协的方式。
2、如果代位继承人不配合是出于不合理的个人私利和独断专行的态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如通过法院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罚款等手段,来维护遗产的合法继承权益。
1、遗产可能可以代位继承,但丧葬费不是遗产,是给死者安葬的费用。
2、那么葬礼是谁出的钱,丧葬费就归谁。
3、至于所结余部分孙女有没有份,个人意见是看孙女在安葬过程中是否出力,正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丧葬费在抵偿出资者出资部分后,剩余的应该抵偿出力者出的劳力才对。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代位继承。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只能由这此人获得赔偿款额。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子女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所以不能代位继承。
在继承案件中继女代位继承判决书,继父母已亡,无其他直系亲属,继父母应继承的财产由继女代位继承。法院名称,判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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