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遗嘱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订立遗嘱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
2、①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这种方式最严格最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此效率最高。
3、②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具有较强的保密性,使最常用的遗嘱形式。
4、③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可以按手印代替。
5、④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将见证证言录制在录音遗嘱的磁带上。
6、⑤口头遗嘱。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有效的遗嘱是指遗嘱具备法定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的,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即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能够做出遗嘱的行为。②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是,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③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遗嘱人死亡时的相关法律规定。④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1、遗嘱的分类。遗嘱可以分为口头遗嘱及书面遗嘱;还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及代书遗嘱,此外还有将遗嘱进行了公证的公证遗嘱。
2、遗嘱的生效要件。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正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
3、遗嘱与公证的关系(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调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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