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较具有哪些独特的地方?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地位是怎样的呢?今天给各位分享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较具有哪些独特的地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地位是怎样的、自诉的案件决定撤诉,法院怎样处理、自诉人如何抗诉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自诉人如何抗诉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较具有哪些独特的地方
自诉案件的起诉权由受害公民自己行使,受害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对加害人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审判,无需经过侦查和提起公诉的诉讼程序;除法律另行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案件判决宣告之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地位是怎样的
被害人享有当事人所享有的一切诉讼权利,在自诉案件中处于当事人的地位。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被害人泛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含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被害人采用广义上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意义上,“被害人”是指被犯罪行为侵害人身、财产、民主权利或其他利益的人。它有以下特点:
(1)被害人是客观上受到了刑事犯罪行为的不法侵害,并造成了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利益损失的人。
(2)被害人是与不法侵害人相对应而存在的。如在自然灾害中也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损失,但在这样的情形下只有...
自诉的案件决定撤诉法院怎样处理
法院会终止审理。终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终止审理。根据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终止审理: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自诉一经提出,人民法院就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作不同的处理:
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
提起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四)其他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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