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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deprivationofpoliticalrights)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是行政处罚。任何行政机构都无权作出这样的处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刑事处罚。即然是刑事处罚,那就只能由法院根据案情才能作出这种处罚。这种处罚也只能针对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罪犯。如果无期徒刑改判后,法院会根据情况可能进行调整。
1、剥夺政治权利是对于重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政治犯罪做出的重大处罚事项。
2、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往往要有较大的刑事责任。按照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凡是有刑事处分的,一般要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3、所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肯定单位已经开除了公职。当然,过去存在有管理不严的现象,存在剥夺政治权利还保留公职的现象。
1、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不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刑期间不能参加社会保险也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同时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续保的,在刑满释放出来后可以继续缴,可以和前次缴过的合并计算年限。
2、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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