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山西省低保户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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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镇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山西省低保户补贴标准)

一、山西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2、家庭成员中经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患有白血病、尿毒症、艾滋病的本人可以申请享受。

3、家庭成员中有常年卧床不起瘫痪的本人可以申请享受。

4、家庭成员中属一级、二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的成年重度残疾的本人可申请享受。

二、2023山西农村低保

山西省农村低保扶贫行动方案》规定,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员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节选:

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第六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户主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包括户口已迁至就读院校且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但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在监狱等场所内服刑的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第七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第八条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山西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条件、所需材料详解:

第九条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且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一条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在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持居住证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与申请人户籍类别相一致的低保申请;经常居住地是指申请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至申请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申请人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由该家庭户主提出申请,家庭成员按户籍类别分别依据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条件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二)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条中所列对象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做出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低保申请,农村地区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

第十四条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对已受理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单独登记。

“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批等事项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长治市低保户条件

1、持长治市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申请城市低保。持长治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可申请农村低保。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混合家庭”,按家庭核算收入,分别按户口类别申请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

2、在本市范围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同时,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在户口所在地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在外省、市居住的,一般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的,要由居住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信函证明其在当地的生活状况。

1、户主、配偶、未成年子女视为同一家庭成员。

其中,已成年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可视为同一家庭成员。

家庭收入指认定的同一家庭成员或通过家庭财产获得的各类可支配收入。

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山西广灵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固定收入,因病不能打工无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士,生活无法保障生活及其困难。

五、山西申请低保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六、2023山西农村低保怎么申请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1.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1.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且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①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②持居住证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与申请人户籍类别相一致的低保申请;

③经常居住地是指申请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至申请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申请人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①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②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②家庭成员按户籍类别分别依据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条件进行审核。

七、长治23年申请低保条件

根据2023年山西省的低保政策,申请低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净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家庭成员无法从事劳动或无法获得稳定收入;

5.家庭成员无法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或保障。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当地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获得低保资格。

关于山西省城镇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山西省低保户补贴标准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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