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上海市廉租房配租标准文件,以及上海市公租房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1、定义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2、租赁期限不同。公租房租赁总年限不超过六年,而廉租房租赁总年限则没有明确的标准,但配租期满后保障资格会复核
3、申请条件不同,公租房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廉租房申请人是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一年,家庭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并且5年内,末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的行为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
2、(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3、(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4、(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5、(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6、(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7、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8、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9、(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10、(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11、(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12、(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13、(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上海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
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准备以下材料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大概56(工作日)里出结果,不收费。
1.廉租住房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必要。
2.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同住人的身份证等材料(出示身份证原件);政府部门核发;复印件;1份;纸质;必要;
3.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同住人的户籍簿等材料(出示户口簿原件);政府部门核发;复印件;1份;纸质;必要;
4.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同住人的婚姻状况材料(出示结婚证原件);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纸质;必要;
5.有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出示原件);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纸质;必要;
6.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同住人的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出示原件);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纸质;必要;
7.原住房已被拆迁的,需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出示原件);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份;纸质;必要;
8.有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兴办企业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必要;
备注: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盖章。
9.审核需要的其他收入凭证材料;其他;复印件;0份;纸质;必要。
10.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需要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在提出申请时的申请之日上一个月前溯一年内的收入凭证: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凭证,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工作单位等部门;原件;1份;纸质;必要;
11.拥有债券的人员,需提供债券凭证;券商等机构;原件;0份;纸质;必要;
12.审核需要的其他财产凭证材料;其他;复印件;0份;纸质;必要。
13.拥有机动车辆的人员,需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辆情况申报表;其他;原件及复印件;0份;纸质;必要;
14.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需要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在提出申请时的申请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材料:拥有本市非居住房屋或外省市房屋(含非居住房屋)的,需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属凭证;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车辆管理机构、房屋登记机构等;复印件;0份;纸质;必要;
15.拥有股票的人员,需提供指定交易或结算券商出具的对账单(交易明细);券商等机构;原件;1份;纸质;必要;
16.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必要;
17.救助管理机构出具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相关凭证;救助管理机构;原件;1份;纸质;必要;
18.因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其他;原件及复印件;0份;纸质和电子版;必要。
19.配租期满后保障资格的复核(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申报表);其他;原件及复印件;纸质;必要;
备注:“配租期满后保障资格的复核”该事项所需其他材料与排序号2-10材料一致。
20.配租期间重大情况变更的复核(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重大情况变更申报表);申请人自备;原件;1份;纸质;必要;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2、(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3、(二)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4、(三)家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5、(四)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元(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
6、(五)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7、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可以单独申请。
1、(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2、(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3、(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4、(1)、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
5、(2)、家庭年收入符合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标准为8000元/年以下;
6、(3)、无房居住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7、(4)、家庭人数为2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上海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上海市廉租房配租标准文件和上海市公租房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