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撤消后如何再申请执行(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人如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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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撤消后如何再申请执行(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人如何主张权利)

本文目录一览:

1、 执行撤消后如何再申请执行

2、 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人如何主张权利

3、 执行回转案件中债务利息怎么计算

4、 执行阶段有哪些强制措施

一、执行撤消后如何再申请执行

执行撤销后怎样再申请执行

【案情】

2014年10月13日,刘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两人夫妻存续期间的一处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一次性支付50万元给刘某。调解生效后,因刘某不履行义务,2015年5月6日,王某就财产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刘某又与王某达成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刘某会履行义务,要求王某撤销执行申请。随后刘某向法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法院依申请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

2015年11月3日,刘某以王某未实际履行为由,向法院提出撤销终结执行申请,要求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撤销执行申请是其自主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原调解书的执行,符合法律...

二、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人如何主张权利

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人如何主张权利

所谓执行回转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也正因如此,执行回转与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在性质上有重大区别,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的主旨在于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执行回转则旨在纠正因执行根据确有错误而导致的执行后果,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从被执行人处取回申请执行人因错误的法律文书而导致的先前的财产损失,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进而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执行回转发生的条件

一,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

原法律文书已为法院全部或者部分...

三、执行回转案件中债务利息怎么计算

执行回转案件中债务利息怎么计算

执行回转的权利人常常提出既要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直接),又要赔偿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给付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该条是对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基本法律规定,对不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被执行人,不仅要支付迟延利息而且要加倍支付。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四、执行阶段有哪些强制措施

执行阶段有哪些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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