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跟劳动仲裁什么区别啊(劳动投诉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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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跟劳动仲裁什么区别啊(劳动投诉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一、清欠办和劳动局的区别

1、清欠办是住建局的一个科室,和劳动局不是一个单位。其区别是:职责不同。清欠办:是建设局的一个部门。主要针对建设工程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劳动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清欠办的主要职责:

2、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根据国家、省、市劳动发展规划和计划,结合全区经济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全区劳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劳动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1系。

二、已经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1、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

2、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督机关一经作出处理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有关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执行。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法定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才发生效力,有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也不是以仲裁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是以劳动争议的另一方为被告提起普通的民事诉讼。

3、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两者不仅不排斥,而且可以通过相互配合起互相补充的作用。

三、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劳动仲裁哪个有用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各有优势,不能简单的去认定哪个管用。劳动监察属于一种行政执法,如果员工进行申诉了,劳动监察机关经过调查以后,做出的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劳动仲裁则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一种司法性质的活动,做出的裁决不一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劳动监察跟劳动仲裁什么区别啊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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